成功經驗:雖收到NOID,中國籍地球科學領域的副研究員獲得EB-1A以及NIW批准!
客戶感言:
我無法用言語表達我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感謝,真的非常謝謝貴所為我的兩項申請付出的時間及努力。
2017 年 5 月 5 日及 2017 年 9 月 9 日,我們收到了另一位地球科學副研究員的EB-1A以及EB-2 NIW 的批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地球科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副研究員
國籍:中國
申請時居住地:馬里蘭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7 年 5 月 5 日 (EB1A),2017 年 9 月 9 日 (NIW)
處理時間:5 個月又 4 天 (EB1A),11 個月又 11 天 (NIW)
案例總結:
一位來自中國的副研究員聘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協助他向他的綠卡夢邁進。在審閱過該客戶的學經歷之後,我們建議他同時提出兩項I-140的申請,分別是EB-1A 以及 EB-2 NIW。其實一次提出兩份申請是很常見的,因為這樣可以提高申請獲准的機率。
我們先是替該客戶提出NIW申請,將近一年後便獲得了批准通知。至於她的EB-1A申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該客戶的NIW獲准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並於五個月內再次獲得批准。儘管我們已經竭盡所能,該客戶的EB-1A申請仍然收到了NOID,這代表USCIS曾有意要拒絕批准這項申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即時對該客戶的NOID作出回覆並努力向USCIS證明該客戶的EB-IA申請值得獲得批准。
這兩份成功的申請書中包含了些什麼呢?
雖然這兩份I-140 申請書隸屬於不同的類別且要獲得批准的標準也不完全相同,但它們所包含的內容仍有一些共通處。舉例來說,我們在兩份申請書中都詳述了該客戶的兩個博士學位及她在地球科學領域 ( 主要是遙感領域 ) 的相關研究資訊。我們得到的結論是,該客戶的研究有助於解決美國在理解水資源管理,洪澇和乾旱危害以及氣候變化防備方面的一些最重要且緊迫的問題。
我們也在申請書中詳列了該客戶的 16 篇出版文章所累積的 87 次引用紀錄,以及 6 次審查同儕文章的工作經驗。該客戶的申請書中一樣包含了由地球科學領域的其他專家所簽署的推薦信。舉例來說,其中一位推薦人在其信中寫下對該客戶的評論:“As has been established in her career, [Client] has had both a practical and theoretical influence on her field, as such she has been recognized as a vital contributor to meteorological research. Indeed, I am certain that if she were unable to continue with her research here, there would be significant delays in progress in U.S.”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恭喜該客戶離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又更近一步了,也祝福她在申請成為永久居民的過程中一切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