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工程研究协调员EB1A 3个月又22天顺利通过!
客户感言:
在此,我要为我的EB1A 1-140申请案件向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致上感谢之意。因为有他们的努力与支持,我才能有策略地让案件筹备计划进行得如此顺利。我曾经一度认为自己的条件无法顺利获得批准,然而他们的协助和策略在这一次的成功中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我想,选择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是我这辈子作过最好的选择之一。
2015 年 09 月 23 日,我们接获了一位中国环境工程研究协调员的EB1A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领域:环境工程
递交申请时的身份:研究协调员
国籍:中国
服务中心:德州服务中心 (TSC)
申请时居住地:田纳西州
批准通知书日期:2015 年 09 月 23 日
处理时间:3个月又22 天 (此案件经加急处理及RFE回覆后顺利通过)
案例总结:
这次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非常荣幸能与一位中国籍的环境工程研究协调员合作。这位客户致力于微生物生态、废水处理、厌氧消化,以及替代燃料生产的相关研究。为了将客户的研究以最简洁有效的方式呈现,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搜集和提交了大量的书面证据,证明了此客户对环境工程的重大贡献,其中包括在知名期刊上发表的9篇同行审查(peer-reviewed)科学文章,以及在国家级与国际级会议上多次的学术发表。在该客户提出申请时,其著作已被来自世界各地著名的研究单位和机构中的杰出研究员引用过至少95次,此有力的数据证明了该客户研究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该客户亦为至少20家的国际知名期刊审查过20篇稿件。
除了上述之成果与著作,其学术研究的重要性,在下列来自一位独立推荐人的叙述中也同样获得证实: "[Client] has offered a challenge to the traditional acetate utilization theory, establishing that Methanosaeta is the more favorable one for acetate use. This work bolsters our understanding and aids simulating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This work is a breakthrough, and shows that [client] is a prime expert in research interests such as this."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目标是证明该客户符合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的申请标准。凭藉客观详实的证据支撑与结构严谨的申论技巧,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极力证明此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完全符合移民局对杰出人才申请的要求。最终,该客户的EB1A申请在3个月又22天后顺利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