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经验:北卡罗莱纳州的中国分子药物科学博士后研究员EB-1A申请约5个半月通过!

客户感言:

 

非常感谢。我真心感激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一切帮助。我已经把贵所推荐给了我的很多朋友,他们其中不少都是你们的客户了。我一定还会推荐给更多的朋友。感谢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

 


 

於2013年11月12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一位分子药物科学博士后研究员的EB-1A申请批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分子药物科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职位:博士后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中国

服务中心:德州服务中心(TSC)

递交申请时所在地:北卡罗来纳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11月12日

处理时间:5个月27天 (回复RFE 42天后)

 

案例总结:

 

这次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有幸合作的客户是一位来自中国的医药分子科学领域博士后研究员。她的主要工作是研究纳米技术以及针对各种疾病药物输送的新疗法。在最初合作之时,我们发现这位客户的条件还不能完全满足EB-1A杰出人才的三项标准。因此,我们建议客户可以一边合作准备申请,一边尝试评阅更多论文以便为其符合杰出人才类别(评审他人著作)的要求,从而最终为其成功申请做好百分百准备。

 

准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抓住最好契机,出具了大量文件资料列举该客户的成就。具体来说,本客户在一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6篇。就在递交申请之前,该客户获得了来自国内外专家学者至少413次学术引用。此外,客户还受邀担任评审,参与评阅分子药物学领域学术论文达6次之多。这一项项成就都客观真实地展示了该客户在其领域的杰出能力与影响力。

 

与此同时,我们还利用我们帮助撰写的推荐信,从另一个侧面通过推荐人之口证实客户的卓越成就。在谈及其研究的国家级规模优势时,一位独立推荐人总结指出 “Her phenomenal work in the field will yield innovative therapies for combatting genetic disorders, viral infections, and cancers and drawn together the study of biology and molecular pharmaceutical science.”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凭借大量的资料证据反复证实:此申请人完全符合杰出人才类别移民的要求。最终,该案客户的EB-1A申请在回复RFE短短42天之后就顺利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