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证明文件的「独立性」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中缴交推荐信的形式有很多种,可以是专家信(expert testimony letter)丶见证信(witness letter)丶一般推荐信(reference letter)等各种形式,不论形式为何,功能都是一样是为了证明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中的杰出性及影响力。因此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核时不仅会注重信件的质量,也会参考其「独立性」。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如果申请人在该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且深具影响力,那麽独立的「专家信」的取得应该不是困难的事,所以申请人在缴交推荐信时,也要考量「独立性」的问题,这与申请学校丶研究所丶工作的推荐信策略有些不一样。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人不能单单只找自己熟识圈里的教授丶专业人士,像是自己博士论文的指导教授或是合作过的实验室同事等,这些人是已经合作过且熟识你的人自然对你很了解,但也需要一些同领域中其它专家的证言来帮忙证明申请人的专业影响力。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强调,但绝对不是说熟识圈里的推荐信就不重要无需缴交,而是在这缴交这些之外,还需要更多的辅助。不能很单一的只找自己的朋友丶老师,要比较广泛的运用各种资源加以相互佐证。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举出一个申请案例,申请人的工作是美国一家生技医药公司的高阶研究员,拥有南加大医药生化博士学位,因此符合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官员认定该案申请人的研究领域主要在医药化工领域,专门研发新一代的药品,的确属於国家级规模的范围内,因此符合「纽约州交通部」的三个标准第二项。最重要的只剩该申请人是否能证明其专业影响力。
该案聘请的律师在申请案中长篇大论讨论申请人在发明新药上的努力及研究成果,认为以申请人在该领域的跨时代成就,绝对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IW)的标准。该名律师使用了大量的化学专业名词,来显示申请人在实验上,对於氢氧根的共聚物丶肽模拟物的化合物(phosphynyl peptidomimetics)丶非对映异构体(diastereomeric)的次膦酸(phosphinic)以及有机物aminophosphinic反应产生酯类聚化合物衍生物(acrylate derivatives)等研究为化工界带来全新的发展,且申请人的新发现为化工领域设下新的研究典范,往後的相关研究都以其研究方法及系统为标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由於律师并非此方面的专业,因此这样的立论其实不具可信度,不如真的由该领域的专家来写,比较能获得审核官员的认同。而且大堆头深涩的专业名词无助於专业性。
另外,审核官员对其专家见证信(witness letter)独立性提出质疑,该案申请人缴交了七封专家证言,其中两封来自南加大的知名教授,但申请人的博士学位是在南加大 另外三两封信是申请人在P&G工作时同实验室的两位研究员以及一位P&G顾问,还有两封是申请人目前工作公司的实验室同仁,移民局审核官员认为虽然这些专家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地位,但是整个申请案总体来看,这些专家信件缺乏「独立性」。在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案中,第三方公正独立的意见也是审核官员评断的要项之一,如果申请人无法找到熟识圈外的专家帮忙,则显见其专业影响力尚不足。这个申请案最终也因为「论文被引用次数」只有三篇,而遭到最终的否决。
任何关於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职业移民的「独立性」问题,都可以联络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Email: law@wegreened.com 最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也提醒读者,职业移民审查视个案而定,本法律专栏案例探讨不一定适用所有案件,详细情形应视个案而定,本文仅供参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