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优点

1.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NIW)

在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EB-2)自行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是申请绿卡案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其定义是在国家利益豁免(NIW)类别下自行提交I-140请愿书且申请者与受益者为同一人。

美国移民局(USCIS)的 I-140是职业移民申请者用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请愿书。即使还没有公司雇用,职业移民申请者还是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正在考虑国家利益豁免(NIW)类别下绿卡申请的人应该要先了解自行申请的好处以及雇主申请的风险。

2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类别绿卡移民的好处 许多拥有硕博士学位的外国人选择透过国家利益豁免(NIW)来申请绿卡。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你不需要有雇主给的固定工作邀请丶不需要申请工作证丶不需要被绑在特定的雇主。事实上,无论你是博士後研究员丶研究生或研究助理,只要你目前工作项目是由NIH, NSF, NASA, DOD, DOE, DOT 等机构所资助,你就很可能可以透过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得到绿卡。

自行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主要优点包括:

1)可以选择移民类别:可由你自己选择美国移民类别,而非你的雇主或律师来选择。透过选择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EB2)的国家利益豁免类别(NIW),你可以绕过申请工作证的漫长过程进而省下许多时间。因为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者不一定必需从美国劳工部获得工作证,因此拿到绿的路程显得较短,而且你也不必获得美国雇主提供的固定工作职位。在许多情况下,美国劳工部可能会拒绝工作证的申请,因为申请的外国人未能提出雇主无法从当地劳动市场聘请美国公民的原因来说服劳工部。

2)可以有弹性地换工作: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可以让你有弹性的在不同的美国雇主间作选择。你可以自由更换雇主。你不必在整个绿卡申请过程中待在同一个雇主,这是大多数申请移民者所没有的好处。透过工作证申请移民者在绿卡申请过程期间不可转换为你申办绿卡的雇主。在某些情况下,这意味着雇主不会加薪丶甚至采取减薪,因为申请移民者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

3)移民申请案永久有效:因为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不依赖你目前的雇主,不管是换工作或是被裁员都不会失去获得绿卡的机会,申请案都还是有效的状态。因为你不需为同一雇主工作,这让您在公司裁员或经济衰退时较有机会安全度过。即使你换雇主或被裁员以致於暂时找不到工作也不会影响你自行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4)可得知移民签证名额的剩馀数量:在I - 140批准後,申请者需要知道是否有移民签证名额才可递交I-485身份调整的申请。一般在每个月的中旬左右会发布下一个月的移民配额排期表。移民配额排期表反映了移民名额的使用状况以及让申请者知道自己的优先日期离排期还有多久。而国家利益豁免(NIW)属於第二优先职业移民,移民签证名额的等待时间比较短,有时比EB3移民申请快上好几年。通常情况下,EB3类别的移民申请者在拿到工作证後,其签证名额数量报是无法从排期表上得知或是无法马上申请核发。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其他优点:

不必依赖雇主;

控制自己的绿卡申请案及其进度,而不是由你的雇主来控制;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不须有美国雇主提供的工作;

3. 由雇主申请的缺点 为外国员工申请绿卡的雇主通常会提供支持文件。然而,雇主往往会挑选对他们比较有利也容易的方式,也就是申请过程冗长的工作证。由於签证审核的时间限制或是无法得知移民签证名额的数量,结果会使得整个绿卡申请过程变得更加缓慢,有时候不花上几年的时间是无法获得绿卡的。

另一个申雇主申请的缺点是雇主多半使用自己公司的律师。这些公司聘请的律师绝大部分精通於公司法而不是移民法。因此,公司聘请的律师可能专注於临时签证 ,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是H - 1B工作签证,或是较简单的工作证申请。由於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对他们来说比较陌生与复杂,所以他们根本不希望花太多时间在这种申请过程上。换句话说,大多数公司聘请的律师只是一般执业律师,而不是专精於复杂的绿卡申请(像是国家利益豁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