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分子生物學研究員EB1A 1個月又15天批准通過!
客戶感言:
太棒了!我非常地興奮! 很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團隊,你們真的很讚!
2015 年 05 月 12 日,我們接獲了一位中國分子生物學研究員的EB1A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分子生物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研究員
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 (NSC)
申請時居住地:內布拉斯加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5 年 05 月 12 日
處理時間:1個月又15 天 (申請加急處理後12天)
案例總結:
這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非常榮幸能與一位中國籍分子生物學研究員合作。這位客戶致力於闡明使愛滋病患身上谷氨酸生產過剩的病因、特別是與愛滋病毒相關的神經退化性疾病(HANDs),她揭露並澄清各種微孔神經過程、亦開發一種可在移植過程中增強細胞有效性的技術。為了確保客戶的申請成功獲得批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蒐集並提交了大量的書面證據,證明了此客戶對分子生物學領域的重大貢獻。此客戶的總體研究成果包括11篇同行審查(peer-reviewed)科學文章和在國家級與國際級會議上多次的學術發表。在該客戶提出申請時,其著作已被來自世界各地著名的研究單位和機構中的傑出知名研究員引用過至少271次,此有力的數據顯示此客戶在學術上具重要影響。除此之外,該客戶亦為5家國際知名的期刊審查過14篇稿件。
除了上述客戶之成果與著作,其超群表現在下列來自一位獨立推薦人的引言中也同樣獲得證實:“Contributions like these being made by [Client] are vital to both the American populace and the world and to deny [Client] her petition would be to the detri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目標是證明該客戶符合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的申請標準。憑藉客觀詳實的證據支撐與結構嚴謹的申論技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極力證明此申請人的研究能力完全符合移民局對傑出人才申請的要求。最終,該案客戶的EB-1A申請在1個月又15天後便批准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