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時常收到顧客詢問,居住在外國是否能進行職業移民綠卡申請,答案是可以的。 若您住在國外,將經由以下兩個步驟進行職業移民綠卡申請: 第一,您需先針對某一移民種類進行 I-140申請。於此步驟,只有您本人需要申請。等您I-140通過且排期也為current時,您與您的家屬將於您居住地的美國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以利前來美國入境成為永久居民。此第二步驟稱為“Consular Processing.” (CP) 您無論居住在全世界各地都可今進行職業移民綠卡I-140的申請。只要您符合該移民種類所需的各項申請條件,您申請的地點對您案件的通過率不會有任何影響。當您I-140 通過且CP申請完成時,您將獲發移民簽證。您需於此簽證核發後六個月內入境美國。於您抵達美國後,您的綠卡將於1~2個月內郵寄到您指定的地址。若您在I-140
Read more [...] 客戶感言: 「謝謝你們對我的幫助!我一定會把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團隊推薦給同事朋友們!」 於2013年3月15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來自傳染病研究員EB1-A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藥學(傳染病)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職位: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 (TSC)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佛羅裡達州 要成功構建高質量的EB1-A申請,我們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不僅要證明我們的客戶綜合實力符合移民局的規章要求,而且還要展示出我們客戶的傑出能力能夠證實其 1)乃是該研究領域的佼佼者;2)獲得了國際國內的良好贊譽;3)成就得到了國際國內專家的認可。
Read more [...] 於2013年3月11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有機化學研究科學家EB1-B傑出教授/研究者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有機化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研究科學家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遞交申請時所在地:馬薩諸塞州 在處理EB1-B/EB1-OR案例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對每件案例都嚴格要求,以求快速為客戶爭取到批准許可。在申請EB1-B時,我們按照慣例,著重強調五點:客戶的雇主有足夠能力支付我們客戶的薪金;客戶在其學術領域有至少三年以上的研究經驗;客戶有證據證明自己是國際知名的教授;我們的客戶有意在美國長期從事專業領域研究。
Read more [...] 客戶感言: 「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給我帶來的好消息!對於您和北美律師事務所提供給我的服務,我感激萬分。您也理解,申請到綠卡真的是移民者人生中一件”改變命運“的大事…再次感謝!」 於2013年1月18日,我們收到了物理學研究助理教授EB1-B(傑出教授/研究員)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歷時僅3天!(通知書) 領域:物理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研究助理教授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3天(加急處理) 在這個案例中,客戶表示了希望能申請EB1-B/EB-OR(傑出教授/研究員)的想法。鑒於客戶在申請辦理時擔任物理系研究助理教授,我們認為很有必要通過舉證,證實客戶在學術界得到國際認可的傑出地位。此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努力證明客戶在物理界至少已有三年的教學貢獻。
Read more [...]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這是一個很愉快的經驗… 」 2013年5月10日,我們收到了一所大學的生物醫學科學的全職博士後研究員EB1-B (EB1-OR) 傑出研究員與教授類別申請通過(批准通知)。此申請人先前的大學國際辦公室幫他申請 在RFE後被拒絕。 領域:生物醫學科學 申訴人:醫療機構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全職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德克薩斯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10日 處理時間:6周 近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了一位曾經RFE被拒絕的印度生物醫學博士申請EB1-B。
Read more [...] 延續前篇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須有正確的心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在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時有幾個正確心態要把握,第三是「要有實據且前後一致」、第四是「要詳加闡述」、第五是「要理性推論」。 第三是「要有實據且前後一致」: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是屬於法律案件申請,所以一切都要講究真憑實據,由於繳交的文件相當多,所以申請人要特別注重說詞的前後一致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Read more [...] 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要準備的文件相當多,也要拜託許多知名專家、學者、教授撰寫推薦信函,由於這些知名人士也都相當忙碌,因此若確定要申請國家利益豁免綠卡移民,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最好提早半年開始準備,給推薦人足夠的時間為你量身撰寫推薦函,以免在時間緊迫下草草以模板代替,由於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人數眾多,審核官員為了能抓緊時間,所以每個個案都有一定的審核時間,不可能將所有時間花在同一個案件上而忽略其它申請案,因此在推薦信的審理上,若發現是以模板或是申請人自己撰稿,則推薦信的效力將不被採信。
Read more [...] 2012年3月美國移民簽證公告顯示,印度及中國申請第二優先類別(EB2)的排期推進至2010年5月,雖然不像上個月(2012年2月)公告那樣有戲劇化大幅度的推進,但還是加快了四個月。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摘要此次公告如下: 1. 第一優先類別(EB1) :所有國家均有簽證名額 2. 第二優先類別(EB2) :所有國家(除中國、印度之外)均有簽證名額。印度及中國排期推進至2010年5月1日(此趨勢符合簽證公告(DOS)於2012年1月底的預測)。此次排期前進讓美國移民局可在2012財務年度結束前處理更多的I-485調整身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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