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學工程博士後研究員EB1A 3個月又18天獲准通過!
客戶感言:
再次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我會把你們介紹給我的朋友們。
2015 年 10 月 07 日,我們接獲了一位中國化學工程博士後研究員的EB1A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化學工程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 (NSC)
申請時居住地:華盛頓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5 年 10 月 07 日
處理時間:3個月又18 天 (此案件經加急處理及RFE回覆後順利通過)
案例總結:
這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非常榮幸能與一位中國籍的化學工程博士後研究員合作。這位客戶致力於催化作用的研究。為了將客戶的研究以最簡潔有效的方式呈現,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搜集和提交了大量的書面證據,證明了此客戶對化學工程的重大貢獻,其中包括在知名期刊上發表的15篇同行審查(peer-reviewed)科學文章,以及在國家級與國際級會議上多次的學術發表。在該客戶提出申請時,其著作已被來自世界各地著名的研究單位和機構中的傑出研究員引用過至少171次,此有力的數據證明了該客戶研究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該客戶亦為若干國際知名的期刊審查過54篇稿件。
除了上述之成果與著作,其學術研究的重要性,在下列來自一位獨立推薦人的敘述中也同樣獲得證實: "[Client]’s work is cutting-edge and immensely vital to the sphere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here his techniques greatly enhance catalyst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目標是證明該客戶符合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的申請標準。憑藉客觀詳實的證據支撐與結構嚴謹的申論技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極力證明此申請人的研究能力完全符合移民局對傑出人才申請的要求。最終,該客戶的EB1A申請在3個月又18天後獲准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