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械工程研究員EB1A 1個月又27天獲准通過!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申請過程中的協助。
2015 年 04 月 13 日,我們接獲了一位中國機械工程研究員的EB1A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機械工程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研究員
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 (TSC)
申請時居住地:馬里蘭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5 年 04 月 13 日
處理時間:1個月又27 天(申請加急處理,且包含RFE回覆時間)
案例總結:
這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非常榮幸能與一位中國籍的機械工程研究員合作。這位客戶致力於感測器、促動器以及儀器設備的設計和製造,其中包含了各種遙感儀器,負責監控二氧化碳水平、溫度、氧氣水平,與其他多種物理性質。為了將客戶的研究以最簡潔有效的方式呈現,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搜集和提交了大量的書面證據,證明了此客戶對機械工程的重大貢獻,其中包括在知名期刊上發表的10篇同行審查(peer-reviewed)科學文章、9篇會議論文、1份技術報告,以及在國家級與國際級會議上高達10次的學術發表。在該客戶提出申請時,其著作已被來自世界各地著名的研究單位和機構中的傑出研究員引用過至少124次,此有力的數據證明了該客戶研究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該客戶亦為若干國際知名的期刊審查過23篇稿件。
除了上述客戶之成果與著作,其超群表現在下列來自一位獨立推薦人的引言中也同樣獲得證實:“[Client’s] project marks an improvement in carbon dioxide monitoring technology. This technology has extant and emergent applications in industry, agriculture, and the long-term observation of atmospheric carbon dioxide near geological carbon dioxide sequestration sites.”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目標是證明該客戶符合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的申請標準。憑藉客觀詳實的證據支撐與結構嚴謹的申論技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極力證明此申請人的研究能力完全符合移民局對傑出人才申請的要求。最終,該案客戶的EB-1A申請於1個月又27天內順利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