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細胞生物研究員EB1A 4個月又15天獲准通過!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我申請案件上的大力協助。我會將這次的經驗分享在MITBBS上,並加入linkedin link。未來我一定會把你們推薦給我的朋友們。再次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祝福你們有個愉快的週末!
2015 年 04 月 16 日,我們接獲了一位中國細胞生物研究員的EB1A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細胞生物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研究員
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 (TSC)
申請時居住地:馬里蘭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5 年 04 月 16 日
處理時間:4個月又15 天
案例總結:
這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非常榮幸能與一位中國籍的細胞生物研究員合作。這位客戶致力於蛋白體、高通量化驗,以及脂類代謝的研究。為了將客戶的研究以最簡潔有效的方式呈現,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搜集和提交了大量的書面證據,證明了此客戶對細胞生物學的重大貢獻,其中包括在知名期刊上發表的7篇同行審查(peer-reviewed)科學文章、5項專利,以及在國家級與國際級會議上多次的學術發表。在該客戶提出申請時,其著作已被來自世界各地著名的研究單位和機構中的傑出研究員引用過至少151次,此有力的數據證明了該客戶研究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該客戶亦為若干國際知名的期刊審查過25篇稿件。
除了上述客戶之成果與著作,其超群表現在下列來自一位獨立推薦人的引言中也同樣獲得證實:“[Client’s] work is globally important for life sciences, medicine and healthcare, pathology, and the economy. He has invented a novel method for genome-wide transcription factor profiling array that is foundational for both industrial and academic research utilizing cell biology understanding.”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目標是證明該客戶符合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的申請標準。憑藉客觀詳實的證據支撐與結構嚴謹的申論技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極力證明此申請人的研究能力完全符合移民局對傑出人才申請的要求。最終,該案客戶的EB-1A申請於4個月又15天後獲准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