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經驗:北卡羅萊納州的中國分子藥物科學博士後研究員EB-1A申請約5個半月通過!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我真心感激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一切幫助。我已經把貴所推薦給了我的很多朋友,他們其中不少都是你們的客戶了。我一定還會推薦給更多的朋友。感謝你們為我所做的一切!」
於2013年11月12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分子藥物科學博士後研究員的EB-1A申請批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分子藥物科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地:北卡羅來納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11月12日 處理時間:5個月27天 (回復RFE 42天後)
案例總結:
這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有幸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中國的醫藥分子科學領域博士後研究員。她的主要工作是研究納米技術以及針對各種疾病藥物輸送的新療法。在最初合作之時,我們發現這位客戶的條件還不能完全滿足EB-1A傑出人才的三項標准。因此,我們建議客戶可以一邊合作准備申請,一邊嘗試評閱更多論文以便為其符合傑出人才類別(評審他人著作)的要求,從而最終為其成功申請做好百分百准備。 准備一段時間之後,我們抓住最好契機,出具了大量文件資料列舉該客戶的成就。具體來說,本客戶在一流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6篇。就在遞交申請之前,該客戶獲得了來自國內外專家學者至少413次學術引用。此外,客戶還受邀擔任評審,參與評閱分子藥物學領域學術論文達6次之多。這一項項成就都客觀真實地展示了該客戶在其領域的傑出能力與影響力。
與此同時,我們還利用我們幫助撰寫的推薦信,從另一個側面通過推薦人之口證實客戶的卓越成就。在談及其研究的國家級規模優勢時,一位獨立推薦人總結指出 “Her phenomenal work in the field will yield innovative therapies for combatting genetic disorders, viral infections, and cancers and drawn together the study of biology and molecular pharmaceutical science.”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憑借大量的資料證據反復證實:此申請人完全符合傑出人才類別移民的要求。最終,該案客戶的EB-1A申請在回復RFE短短42天之後就順利通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