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經驗:100引用駐德州生物醫學博士後研究員EB-1A申請9天內批准!(無RFE)
客戶感言:
非常謝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協助!
2016 年 9 月 28 日,我們又收到一位生物醫學博士後研究員的EB-1A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生物醫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德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6 年 9 月 28 日
處理時間:9 天 (申請加急處理)
案例總結:
多虧加急處理(Premium Processing; PP),一名印度博士後研究員不需要長期等待USCIS處理她的EB-1A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申請。遞交申請後僅僅9天,我們就收到案件批准通知。因為客戶擁有豐富的生物醫學研究經驗,非常適合申請EB-1A。我們很高興我們的辛勤努力得以讓她在獲得綠卡的道路上前進一步。以下是她的案件裡我們強調的幾個重點:
我們指出多項研究成果,例如她傲人的他人引用次數(遞交時累計100次)、著作(5篇論文),以及審查同儕論文紀錄(為數家科學期刊審查了將近24篇論文)。為了強化案件,我們還加進6封明確支持她EB-1A申請的推薦信。這些信都是由生物醫學領域內極具影響力的教授簽署,其中一封信寫道:“Continued research in this area is certainly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re the medical community strives to deliver the best, most effective therapies and treatments to the millions of American citizens affected by incurable diseases like cancer, muscular dystrophy, and Alzheimer’s. [Client’s] research adds to this goal on a basic level. Indeed, [Client] has introduced unrivaled findings to the field that have identified her as an irreplaceable frontrunner in her chosen specialty.”
最後,我們仔細敘述客戶的研究內容;她鑽研基因與分子機轉,於許多領域都有發現,包括神經肌肉發展、肌肉再生以及肌肉疾病。這麼做是為了證明她的研究對美國非常重要,應該讓她繼續留在美國進行研究。
由於我們呈現的EB-1A案件非常清楚且內容一致,讓USCIS批准了客戶的申請。更值得注意的是,我們沒有被發出補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RFE)。我們在此恭喜該客戶,我們也很高興得知她最近運用本所的DIY教學包獲得I-485批准。感謝她與我們合作也祝福她在美國的研究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