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經驗: 377引用駐南非伊朗化學工程申請者EB1A 順利獲准!

客戶感言:

非常謝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帶來的好消息。我十分感激你們的協助與支持。

 

 

 


 

2016年9月6日,我們收到了一位化學工程申請者的 EB1A 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化學工程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N/A

國籍:伊朗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N/A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6年9月6日

處理時間:13天(申請加急處理)  


 

案例總結:

 

一位伊朗籍化學工程研究員雇用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代表他提交EB1A申請。儘管EB1A是所有簽證項目中法律標準最高的一項,我們相當確定,憑著該客戶的豐富資歷,要通過審核絕非難事。以下是我們納入此次EB1A申請文件中的關鍵:

 

●我們標明了該客戶的研究工作,並強調他為預測化學化合物所開發的分子模型,而這項模型對離子液體性質也能帶來更深入的見解。我們向美國移民局描述了該客戶對美國的重要性,並解釋其研究對化學領域的多方應用都帶來巨幅的影響力,而他研發的分子模型也能被有效應用於化合物的分子擴散性;他也研發了用於預測離子液體之物理化學性質的分子模型。

 

●在提交申請之際,該客戶擁有20次為多家知名科學期刊所主導的同行審評的經驗。

 

●該客戶的引用次數與出版紀錄也不容忽視。他擁有31篇經同行審評的科學文章與1篇書籍章節。而他多達337次的引用次數也證實了他的成就確實獲得國際間的認證與肯定,他的研究也精進了整體化學工程領域。

 

●該客戶的申請資料也包含4封來自諸位化學工程專家的推薦信。其中一位敘述: “…skills and experience are of utmost value to industries producing and distributing energy and gas. […] His demonstrated expertise in characterizing polyethylene enhances his value compared to others in his field and enables him to make the contributions he has made and continues to make.”

 

移民簽證程序(IVP):

 

居住於美國境內的綠卡申請者只要提交I-485申請便能調整身分成為美國永久居民,但居住於美國境外的申請者則必須完成移民簽證程序(IVP)。簡言之,申請者及其家屬必須先繳交費用與相關文件,並前往當地的美國大使館/領事館進行面談。若一切順利,當地的美國大使館/領事館便會核發移民簽證,而申請者與其家屬便能用這份簽證以永久居民的身分入境美國。該客戶居住於南非,他和他的妻子必須完成移民簽證程序(IVP)才能成功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也誠摯地祝福他們能成功達到取得綠卡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