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演藝專業傑出人才移民

先前文章曾提過模特兒專業的申請失敗經歷,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這次特別提供成功的案例,讓有志申請「傑出人才移民」的表演專業工作者參考。此案申請人巧妙運用自己的路線來套用法規標準,由於申請人沒有得過其專業相關的大獎,所以她避開了獎項的部分,也沒有繳交常見的「專業組織」會員證明,而是將申請案的焦點全然的聚焦在自己強項上,因而博得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的青睞。同時也證明了,傑出人才移民類別不一定要獲得國際大獎才能申請通過。只要能符合法規十項標準中至少三項以上,就有機會獲准職業移民。

此案申請人是演藝專業,但由於演藝工作專業與「學術專業」大不相同,因此無法以一般的認知標準來加以認定,例如「論文被引用次數」的標準就無法適用在演藝工作當中,此外,例如「作品在公眾場合展覽」此標準較適用於畫家、雕塑家等美術作品標準也較不適用於演藝工作。在演藝工作專業的申請人就需要以其業界較合適的標準來界定自己的傑出能力,但還是必須在法規的十項標準內,以此案申請人職業為女演員為例,她就善用薪資比較的方式來突顯自己在其專業領域的領先地位,她以自己的平均日薪5,000美金來表示自己在薪資報酬上有超出其專業領域的高報酬,她將日薪的結構交代的很清楚,其中1,050需繳交給經紀公司抽成,再除以8小時來看,其稅前時薪為493.75美金,相較於美國加州地區的女演員平均時薪17美金,高出了28倍。審核官員表示,申請人應該以全國規模來做比較,但由於加州為美國首要電影產業所在地,所以也能接受此記錄的比較,認定申請人的薪資確實在其專業領域是屬於傑出人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完整的薪資記錄再加上適合的比較有助於審核官員的認定,若單單只交代其日薪5千美金,則證明的力度則減弱許多。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也提醒,所謂的「薪資比較」,不是單從數字上跟一般人比較,日薪5千美金跟一般上班族比起來算是很多,但還是需要跟自己專業領域相較才有意義,也才能說服美國移民局(USCIS)。

此案申請人也提供了傑出的「電影票房記錄」,她曾領銜主演迪士尼電影,該部首週票房榮登全美第二名且打敗知名大片「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首週票房金額為全美1千7百50萬美金,全球首週即達到1億2千萬美金。審核官員接受其詳盡的說明及票房記錄,因而認可其傑出能力。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除了詳盡的金額之外,還要註明幣別、時間點,再加上可比較的「對象」,以此案為例,申請人的成功策略在於提供了「魔戒」做為比較對象,來顯示出自己主演的電影具有傑出成就。

最後,此案申請人繳交了許多她在媒體上的新聞報導,審核官員表示雖然不是全部的記錄都屬於全國性媒體,如CNN新聞。但已有足夠報導顯示及全國性知名度及傑出能力,因此最終通過此案傑出人才移民申請(EB1-A)。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傑出人士移民的申請案例參考可以在美國移民局(USCIS)公布網站上找到,申請人可以拿與自己背景相似的案子參考,若能在自己的申請案中加以引用成功案例,也可增加核准的機會,例如相同的專業背景,參考案例以10次論文被引用次數被認可,那麼申請人20次論文被引用次數相較來說更顯示其傑出能力。如有任何關於第一優先傑出人才類別(EB1-A)職業移民的法律相關問題,可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law@wegreened.com,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也提醒讀者,移民法規相當繁複,職業移民審查視個案而定,本法律專欄案例探討不一定適用所有案件,詳細情形應視個案而定,本文僅供參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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