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經驗:我們協助一名來自台灣的環境科學博士後研究員在未獲得補件通知下,取得NIW批准!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
2020 年 11 月 30 日,我們又收到一位環境科學博士後研究員的EB-2 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批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環境科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臺灣
申請時居住地:新墨西哥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20 年 11 月 30 日
處理時間:12個月又26天
案例總結:
一名來自台灣博士後研究員聯繫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NAILG)協助他申請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基於他優秀的條件,他看似是一名能獲得NIW批准的申請人。當我們確認他的條件且雙方同意合約條款後,我們便替他建立一個有力的請願書。
根據Matter of Dhanasar(評估“國家利益豁免”資格的分析標準),美國移民局會用以下標準來裁定該客戶的請願書:
- 該外籍人士為具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士
- 該外籍人士擬議的工作計畫具有實質性的優點與國家重要性
- 該外籍人士具有相當的條件以執行擬議的計畫
- 總體而言,在免除工作邀約與工作證的條件下,該外籍人士對美國有相當的利益
將推薦信納入請願包中是本團隊不可少的步驟。該客戶遵從我們的建議,從同一領域的其他知名專家那裡取得4封推薦信,進一步闡明他研究的優點。以下擷取於一位助理教授的推薦信: “[Our client] is an environmental scientist who has bridged the gap between modeled and measured particle depositions for atmospheric aerosol particles… As a significant contributor to research on the reduction of atmospheric aerosol particles in the environment, He is a leading researcher in environmental science.”
綜上所述,這4封推薦信顯然證實該客戶繼續在美國進行研究工作的潛力和能力。
最終階段:
我們很高興美國移民局在未發佈RFE的情況下被說服,並批准了這份請願。我們衷心感謝客戶選擇本所替他辦理NIW。我們也祝賀該客戶達到這一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