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中國藥理學博士後研究員 EB1A 僅23 天順利通過!
客戶感言:
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優異的工作成果,我一定會將我的經驗分享在MITBBS上。[...] 再次感謝貴事務所的幫忙!你們實在太出色了!
2015 年 03 月 23 日,我們接獲了一位中國藥理學博士後研究員的EB1A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藥理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 (NSC)
申請時居住地::加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5 年 03 月 23 日
處理時間:19 天 (申請加急處理後7天)
案例總結:
這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非常榮幸能與一位中國籍的藥理學博士後研究員合作。這位客戶專精於心血管疾病上的細胞與分子機制,以及相關的治療方法。為了將客戶的研究以最簡潔有效的方式呈現,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搜集和提交了大量的書面證據,證明了此客戶對藥理學的重大貢獻,其中包括在知名期刊上的發表的20篇同行審查(peer-reviewed)科學文章、在國家級與國際級會議上多次的學術發表。在該客戶提出申請時,其著作已被來自世界各地著名的研究單位和機構中的傑出研究員引用過至少 296次,此有力的數據證明了該客戶研究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該客戶亦為8家以上國際知名的期刊審查過13篇稿件。
除了上述客戶之成果與著作,其學術研究的重要性在下列來自一位獨立推薦人的引言中也同樣獲得證實:“Based on the best-in-class quality and originality of her research, I urge you to look upon [Client] favorably so that she can continue to do her groundbreaking work. She has proven herself repeatedly to be a first-rate scientist who is and will continue to be of significant benefit to the development of new treatments for cardiovascular disease.”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目標是證明該客戶符合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的申請標準。憑藉客觀詳實的證據支撐與結構嚴謹的申論技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極力證明此申請人的研究能力完全符合移民局對傑出人才申請的要求。最終,該案客戶的EB-1A申請僅19天便順利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