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經驗: 儘管收到RFE,伊朗籍環境藝術家仍成功獲EB-1A批准!

客戶感言:

很開心我們能夠一起合作取得批准,畢竟藝術領域申請案,與其他領域相比之下較少,因此我想將我的經驗分享給其他潛在的申請人 […] 對我而言,與其尋求其他在藝術領域較知名的律師合作,我仍選擇與貴所合作,因為貴所團隊與客戶的總能有效的溝通,也能體諒客戶在經濟上遇到的困難。我絕對會將貴所推薦給我所有的朋友!

 

 

 


 

2018 年 11 月 8 日,我們收到了一位環境藝術家的EB1-A批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環境藝術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環境藝術家

國籍:伊朗

申請時居住地:奧勒岡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8 年 11 月 8 日

處理時間:3個月又5天 (申請加急處理)

 


 

案例總結:

 

就在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NAILG) 受一名伊朗籍環境藝術家委託遞交EB-1A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申請的3個月後,USCIS便批准了她的申請。EB-1A (傑出人才移民) ,此一移民類別,申請人必須是領域內頂尖人才,並展現國家級或國際級的重大成就。就本案而論,我們深信本所詳實的EB1A申請文件以及對於USCIS裁決趨勢的精準洞察是受批准的關鍵因素。

 

科研領域的申請人,可用期刊著作與引用次數作明確判定的標準。然而,相較於科研人才,此個案,本所則是採用蒐集證明文件的質量及適用性,強調她的傑出表現。

 

該客戶擁有雕塑系學士學位,且在環境藝術領域中有諸多重要貢獻。該客戶的藝術作品專注於瀕危物種、環境保護、環保主義與教育議題。她擁有繪畫、寫作、攝影、動畫,與雕塑等等豐富的專業能力,同時,她也投身眾多社會計畫、展覽,與募款活動。

 

本團隊側重她最優異的成就,包括策畫27次個人與團體展覽,與出版兩本書籍。這些成就深受藝文社群與組織的肯定,可從10次的全國性與世界性的知名環境藝術媒體報導證實。本所也在請願書裡明確列出媒體銷售量與市占率加以證明這些媒體皆符合主流媒體的標準。她的貢獻在於教育社會大眾關於環境保育與人類在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議題上應承擔的關鍵責任。請願書中,也納入專家的推薦函,證實她在領域中的崇高地位。

 

本所擁有多年經驗,加上嚴謹的法律策略,確實替該客戶建立強而有力的一份申請。儘管USCIS 發出了補件通知 (RFE, Request for Evidence) ,本團隊以有效方式予以回應,一掃移民官的疑慮。我們很榮幸將她列入本所上萬件成功案例之中,也祝福她未來的事業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