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傑出人士移民案例分析:畫廊經理
傑出人士移民的申請人常會有這樣的疑問,「如果我的專業領域當中,根本沒有國際大獎或是國家級獎項,那我還能夠申請傑出人士這個移民類別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傑出人士移民(EB1A)規定主要希望能讓真正傑出的人獲得申請通過,但其實不限於得獎與否,只要能證明符合法規中十項標準的三項以上。若在申請人的領域中沒有相關獎項,則可以用其它標準。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也提供了一個案例顯示,不能因為沒有這樣的獎項,就自己認定獎項規定不適用自己的個案,然後自己宣稱只要符合「十項標準中的兩項即可」,這樣的認定完全不符法規規定。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進一步指出,這個傑出人士移民(EB1A)案例申請人是攝影畫廊的經理,曾在各地聯展、策展有相當好的績效,他想要申請「傑出人士移民」(EB1-A),但在準備資料的過程當中才發現多數成功申請者都曾得過大獎,他自己認為以他的專業領域及職位來說,並沒有什麼獎項,所以就自行判斷,以「不適用自己專業領域」為由刪除大獎的要求,向美國移民局要求只要符合兩項標準即可。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法律的設定適用與否,無法以個人的意見來做認定。也不能因人、事、物的不同就直覺性的以為可以任意變更法規。此案申請人在一開始準備材料就有所不足,這讓他的申請案的通過機會大幅度下降。
美國移民局在審核此案後發現,此案申請人繳交的外籍媒體對申請人的全頁專屬封面報導,並非申請人宣稱的是以色列希伯來文的主流媒體,而是在美國針對希伯來文小眾發行的媒體,根據以往的判例認定:若在一個國家發行的媒體文字並非該國主要通行文字,意即該國多數人民無法了解的媒體,則無法視為「主流媒體」。另外,雖然有許多英文文章針對該畫廊參加聯展的消息與評論,但都不是針對畫廊經理作出評論,絕大多數都是針對展覽的攝影家、藝術家,在邏輯推論上,展覽的成功也多半會歸功於藝術家、作品的成就。很少會提及策展的工作人員及主辦單位。此外,雖然有國際攝影比賽的推薦信表示未來將有機會邀請申請人擔任評審,但由於未來沒有發生的事無法作為法律上的證明,最終此案還是被拒絕。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得獎並非絕對必要,像有些職業及專業很少有比賽、獎項,所以更需要有很好的申請策略,有意申請者不妨多觀察自己業界的大師們的事蹟及成就,也要參考相關傑出人士移民的成功案例,就能了解自己的優點及利基所在,進而成功獲准綠卡移民。
如有任何關於第一優先傑出人才類別(EB1-A)職業移民的法律相關問題,可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law@wegreened.com,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也提醒讀者,移民法規相當繁複,職業移民審查視個案而定,本法律專欄案例探討不一定適用所有案件,詳細情形應視個案而定,本文僅供參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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