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腐朽為神奇:被拒絕和收到RFE補件後申請成功案例 (二)
案例二 – SAP管理&顧問 (EB-1A & EB-2 NIW)
與案例一類似,本案申請人也是在接到EB-1與EB-2的RFE通知,對前律師服務的不滿下,轉而尋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的協助。此外,由於申請人本籍也是印度,因工作的性質必須經常在美國境內與境外移動,多方考量之下,最佳的選擇應為EB-1而非EB-2NIW。不同於前一案,本案的申請人為SAP商業專業人士,領域為供給關係管理與商業流程顧問。申請人在與我們接洽前並未收到多重拒絕,但因為其國際商務的工作性質和申請當時的短期工作約,申請本身受到多處限制。因此,就算EB-2國家利益豁免(NIW)排除印度籍申請人,我們還是決定對於兩項RFE皆進行回覆。
在審查申請人的全面資格,原申請書附件(cover letter)和RFE後,我們發現兩項申請當中,申請人的資格皆被嚴重的低估與不當的強調。更令人沮喪且費解的是,原律師整理出了一份冗長贅述的履歷,申請人資格和傑出貢獻的摘要竟洋洋灑灑長達60頁,這樣不僅不負責,還將責任全推給客戶。此外,另有一簡潔的版本被以申請「附件」的形式夾附在其中。這樣下來,客戶承擔了絕大數的工作量,必須檢視並描述那些其認為會幫助通過的資料。絕無任何冒犯之意,但獨木難撐大樑,我們很容易就可以看到這起案件在準備過程中為何深陷泥淖,效率不彰。
就此,同樣投身於商業顧問領域,本律所借重自身專業來彌補申請過程的缺失,打造煥然一新,勝券在握的案件。申請人可以專心準備其專業領域文件,我們則是負責檢視審查其資格。將申請人的領域釐清,強調其背景和顯赫成就,提出證據讓申請人滿足數項法規條件。這些在前次的RFE回覆和申請附件中,原律師皆沒有強調。舉例來說,RFE回覆內律師甚至沒有提出申請人在IEEE資深的會員資格,亦無強調申請人在某一職業期刊上評論之重大貢獻。
靠著這些新的證據,加上數封新的專家獨立見證信(independent witness letters),我們提供給美國移民局(USCIS)強而有力的證據,透過申請人在美國境內境外取得的商業成就證明其在該領域的影響力。即使申請人文件裡已經有知名商界人物的見證信,我們還是有策略性地選擇新的推薦信,推崇申請人在國際領域的貢獻,重要程度遠比前次提交的內容更舉足輕重。我們強調申請人最重要的資格,量身打造申請策略,一舉翻案成功。
美國移民局(USCIS)並不接受所謂「商界人士貢獻因為商業機密不願透漏」的藉口,卻明白在自行申請中,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的顧慮在商界十分普遍。因此,我們強化申請人的資格,並不是利用知識產權法當保護傘,卻提供給移民局關鍵的證據和適當地描述申請人在國際商界的貢獻,禮貌性地強力「建議」美國移民局(USCIS)通過審核,完全沒有跨越商業機密的雷池。美國移民局(USCIS)亦相當尊重我們提出的嶄新且條理分明的證據,在提交RFE回覆後的兩個月後,兩項簽證皆通過了申請。
本律所堅守一貫的「建議」姿態與原則,準確清楚地描述事實與法規比較,深度檢視客戶資格,我們得以提供綠卡的申請方針與不間斷的支持。我們了解用心的服務最終可以使權威屈服。在申請成功後,本案客戶對本律所付出的貢獻表示 –
「陳律師,今天是我人生中最棒的一天。妳成就了我的人生,我永遠會對妳的服務充滿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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