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經驗:27引用電機工程資深設備工程師申請NIW,遞交後近11個月獲准!

客戶感言:

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協助申請I-140。

 

 

 


 

2017 年 3 月 17 日,我們又收到另一位電機工程資深設備工程師的EB-2 NIW批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電機工程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資深設備工程師

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NSC)

申請時居住地:加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7 年 3 月 17 日

處理時間:10 個月又 25 天

 


 

案例總結:

 

一名來自中國的資深設備工程師原先委託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協助申請EB-1B (傑出教授與研究員),然而,在我們決定該客戶的雇主無適當資格以資助客戶申請EB-1B後,我們建議客戶改以申請EB-2 NIW (國家利益豁免)。以下各點分述和該顧客申請NIW相關之要點:

 

1. 我們彙整客戶的出版物和引用記錄。申請時,客戶有5篇經同儕審閱的期刊和會議文章,並總共累積了27個引用數。

 

2. 客戶亦有4項美國專利,此外,他代表2篇傑出期刊審閱過2篇文稿。

 

3. 為強化客戶案件,我們建議他收集來自其他電機工程領域專家的推薦信。在6封推薦信中,一位專家表示:“Without question, [Client] is highly trained and accomplished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possessing a rare level of expertise that has long supported his work in generating cutting-edge techniques and tools for devising seamless power electronics.” 諸如此類表達對客戶研究讚賞和認同的話語,充分表達客戶的確有資格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4. 我們也強調客戶在設計與發展先進半導體電力電子設備為改良高頻、高電流密度電源管理方面的研究。此外,我們更包含他為具象化橫向式金屬氧化物半導體場效電晶體 (MOSFETs) 所做的創新模型。總體而言,我們向裁決申請結果之單位證明客戶對美國的電力電子和微電子,以及消費性電子及半導體業具有直接的貢獻。

 

在整合NIW申請所須文件後,我們為客戶遞交申請。當我們於9個月後未獲移民局的消息時,我們為客戶提出服務請求並持續追蹤。儘管等待了將近11個月,客戶終獲NIW批准通知。我們恭喜這位客戶獲得國家利益豁免資格,並衷心祝福他能持續為電機工程領域做出具影響力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