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推薦信充份支持你的申請案?
推薦信的功用在於幫助你的申請案。但有些申請者自己寫好推薦信後直接請推薦人簽名,這樣導致你的文件看起來都大同小異,都使用差不多的詞句、相同的論點來描述傑出能力或美國國家利益。
雖然審核官員對你的領域可能了解不多,但是他們可以輕易判斷這些推薦信並非出自推薦人之手。這導致有些官員對於推薦信的審核標準特別高,例如會要求要有美國政府機關或獨立專家的推薦。這樣對大家的申請案毫無助益,因此在準備推薦信時要特別小心留易。
一般來說,推薦信應該由推薦人親自撰寫。審核官員可以看出其中差異性,光是從文法及筆風就能作出判斷。曾經有一個案例,該申請人遞交五封背景很強的推薦信,但都由申請人自行撰寫後直接由推薦人簽名。結果五封都被視為無效,因為這五封信都犯了同一個文法錯誤,所以可知道是由同一個人撰寫。
所以我建議申請人應該在有草稿之後要進一步跟推薦人討論內容。要記得的是移民官員看過上百種推薦信,他們能輕易判斷哪些是抄襲的。另外,也沒有硬性規定要有幾封推薦信,其實三封好的推薦信遠勝過十封普通的推薦信。
幾乎所有的國家豁免(NIW)申請案都會附上推薦信,而推薦信也通常佔有決定性的關鍵地位。因此推薦人的推薦論點一定要符合你申請案中的証明文件, 且要明確的論述為什麼「被推薦人」可被視為擁有卓越能力。
如果推薦信只是重覆式的引述條文內容或是一般性介紹被推薦人,這樣的推薦信價值不高且不具說服力。另外,推薦人與被推薦人之間的關係也是評估的要點之一,一般認為如果具有高度專業成就的人不能僅僅提供一些熟人的推薦,應該要有公信力的專家推薦。
有時候申請人會找相同領域工作但不具知名度或公正力的人撰寫証詞。這些証詞如果只是很一般性的論述申請人是個很具競爭力的人但卻缺乏有力証明。或許移民局官員會將這種証詞納入考量,但效力很低。有些時候美國移民局甚至或要求提供完全獨立來源的推薦信,例如由完全不認識申請人的專家來推薦介紹。不過對移民界來說這樣的要求相當不合理。
推薦信有許許多多的問題,雖然美國移民局(USCIS)沒有硬性要求要遞交推薦信。但不可否認的,推薦信有其重要性,而且多數的審查官員在審核第一類優先職業移民和國家利益豁免時都會期望看到推薦信。
有些申請者會因為機密的關係避免使用推薦信,但是對多數申請人來說,要拿到推薦信並不困難。若真的拿不到推薦信,一份完整徹底的背景材料文件可以加以彌補。
有些專業學會、組織並不提供會員任何的推薦信函。一些美國政府機構也不願意提供推薦信。因此如果美國移民局要求要有專業推薦信或「獨立推薦信」其實是不公平的,因為這樣會獨厚那些跟政府機構擁有良好關係的申請人。
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不斷的在進步,美國移民局也持續的在發展及解釋法規,所以要申請的話,必須繼續了解美國移民局的相關動作。由最近批准的案件來看,我們相信目前還沒有固定的成功模式,也沒有哪種職業領域一定能申請成功。這對想要申請的人來說是個好消息,因為這表示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不是那麼僵化、制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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