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M就業法(案號H.R. 6429)於眾院過關:EB-2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自我申請者可望的福音

Q1:此案通過了眾議院投票,是否很快就會成為正式的法律?

A:此法案為共和黨主導的法案,加上表決地點在共和黨居多的眾院,想當然耳以245對139票通過。但是多數政治分析師表示,STEM就業法不會在民主黨主導的參院過關,且昨日白宮公開表態不支持。

 

Q2:STEM就業法會惠及哪些領域?

A:科學,工程,數學,或物理,但不包括生科或生醫。

 

Q3:根據STEM就業法,如果我從一符合條件的美國大學取得STEM專業領域的博士或碩士學位,可否直接取得綠卡?

A:不行,仍需要提出申請。

 

Q4:我可以根據STEM就業法自我申請(self-petition)綠卡嗎?我需要雇主支持(sponsor)嗎?

A:申請人無法自我申請,仍舊需要工作邀約(job offer)且雇主願意以支持人(sponsor)身分幫忙申請。

 

Q5:我需要申請勞工證(Labor Certification Process)嗎?

A:STEM就業法仍是為了保護美國勞工而設計,所以要從之受惠,申請人還是得申請勞工證。

 

Q6:若我的雇主替我申請,我必須替雇主工作多久?

A:STEM就業法規定申請人必須替雇主工作至少五年或在美國STEM專業領域工作。至於透過STEM得到綠卡後,多快可以離職並無詳細規定,最可能會延續當今EB-2 PERM綠卡的規定。

 

Q7:我如何得知雇主依STEM就業法願意幫我申請?

A:每家公司幫忙申請綠卡有不同的政策。最好的方式是與你的雇主討論現有的公司政策。

 

Q8:我沒有STEM專業領域的博士或碩士學位,我該怎麼做?

A:你還是可以自我申請EB-2 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與 EB1A(EB1-EA)。目前EB-2 ROW(排除中國與印度籍申請人)和 EB1A還有名額。

 

Q9:若我的雇主不支持綠卡申請,或是請他們支持需要很多年的時間,我該怎麼做?

A:若出現上述情形,而申請人的資格符合EB1A(EB1-EA)和EB-2(NIW)的條件,EB1A(EB1-EA)和EB-2(NIW)還是最佳的選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向來秉持高效率處理,多數申請人在一至三個月內就備足文件準備遞交。EB1A(EB1-EA)申請者還可選擇加急處理(premium processing),於15天內通過申請。

 

Q10:STEM工作法對於EB-2 NIWEB1A(EBA-EA)申請者有何影響?

A:STEM就業法增加其專業領域的碩博士職業移民名額,減少中國和印度簽證申請的排期倒退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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