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不考量家庭因素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人,關於此職業移民類別的標準,主要的焦點都在申請人本身是否符合標準,與申請人的家庭、子女、乃至於家人都沒有關係。有些申請人把一些個人因素加以放大,企圖在申請案中採取柔情策略,希望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能夠看在自己的小孩需要受美國良好教育、或是親人需要依附自己才能在美國生活下去…等等理由來讓申請人獲得核准。也有些申請人把所有的移民類別混為一談,有時候以訛傳訛把道聽塗說的全部放進申請案中,有些申請人就把政治庇護、宗教移民、人道考量等全部加在一起。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強調,國家利益豁免立法的宗旨非常明確,與其它移民類別有很明顯的區隔,是為了增進美國國家利益,所以無法用其它移民類別的標準套用在「國家利益豁免」上。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舉了一個申請案為例,該案申請人擁有社會學領域博士,希望透過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留在美國繼續工作,但是由於她對於移民法不夠熟悉,因此採取了博取同情的策略,在申請案中以經濟不景氣、大環境不理想很難找到願意支持她申請工作證或是綠卡的雇主,再加上她是單親媽媽,她在申請案中提到她的女兒必須跟著她在美國生活,如果她必須離開美國,則女兒將一個人待在美國孤苦無依,因此她保證她在獲得核准後一定會拼命努力工作幫助美國創造更多更大的國家利益;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這個類型的申請人也不在少數,企圖運用各種值得同情的理由,想盡辦法希望能夠打動審核官員,有的甚至會附上家庭照片,但是這類型的申請人太過專注在這種不符法律規格的地方,導致不夠強調自己的專業影響力,絕大部分都是慘遭拒絕的下場。依過往行政上訴辦事處(AAO)公布的案例來看,審核官員多半會以「其情可憫」但與本案無關來判定。所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建議,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人最好先通盤了解法規規定開始,先瞭解「紐約州交通部案例」所立下的三原則,很快就能發現,這些搏取同情的策略都不在審核的範圍內。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也強調,在家庭成員是否可以一起獲得綠卡這個問題上,曾有申請人誤以為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是「一人申請通過一家老小」就一起通過。其實不然,成年的子女以及申請人父母不在附帶範圍內。但申請國家利益豁免的好處是申請人如果獲得核准,申請人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以直接與申請人一起獲得綠卡,透過I-485表格申請身份調整,就可以拿到正式綠卡。子女可以用超低廉的州內居民學費就讀州立大學,畢業後也可以找工作,不受身份限制。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在申請時要強調申請人自己條件資格符合國家利益豁免,不能夠以為了子女的教育或是將來找工作方便,無此是「倒果為因」,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案絕對不可能因此就博得審核官員同情而獲得通過。
另外,也必須與投資移民(EB5)做一個區隔與澄清,投資移民的子女一開始是拿到兩年的條件式綠卡,之後才能再換成正式綠卡。而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綠卡移民的子女是在身份調整後拿到正式綠卡,這兩者有所不同。
任何關於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職業移民的法律問題,都可以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law@wegreened.com 最後,律師也提醒讀者,職業移民審查視個案而定,本法律專欄案例探討不一定適用所有案件,詳細情形應視個案而定,本文僅供參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據。
更多詳情請參考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的最新傑出人才和國家利益豁免批準案例: http://www.wegreened.com/EB1_NIW_Approval_Cases/RecentApprovalCase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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