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引用次數非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唯一標準
論文的引用次數常被視為申請職業移民時的關鍵,有許多人在考慮申請綠卡時,因認為自己的論文引用次數不足或「非第一作者」裹足不前,而錯失機會。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舉出一些案例供有意申請綠卡的人參考,該案於2007年3月30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人為德州州立大學癌症醫療中心的博士生及研究助理,並於2007年8月15日獲得博士學位並在同一機構進行博士後研究。該申請人因為擁有碩博士學位且加入專業組織會員,因此申請免除申請勞工證程序。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表示雖然該申請人的領域具內在價值且達國家級規模,但因下列原因而拒絕該案,一、未能證明在該專業領域有一定影響力,二、推薦信未舉出具影響力的實例,三、論文被引用次數不足。美國移民局最後總結此案為未來具有影響潛力但尚未具體實現的申請者,因此決定該案不符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但後來該案遞交額外證明文件進行上訴,行政上訴辦事處(AAO)認為該申請人提供的論文總下載次數資料2287中有超過1200次是相同IP位址,若因而聲稱有高達2287次的點閱是有誇大之嫌。但申請人其它的證明文件,例如在重要期刊的論文發表、被引用的論文、獨立推薦信,都顯示該申請者在其專業領域中的影響力,且明顯可看出其未來更具發展性,行政上訴辦事處最後認定符合國家利益並核准該案。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另外指出另一位是西北大學的化學博士,一樣是申請國家利益獲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但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認為該申請人只在一篇論文當中為第一作者,另外在其五項研究計畫當中有三項都不是主要的領導研究員。雖然有一篇論文被引用次數高達103次,但該申請人並非主要作者,因此拒絕該案,該申請人後來進行上訴。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事務所表示在上訴時,行政上訴辦事處(AAO)會參照三個標準來重新審理:一、該專業領域是否有內在價值,二、是否為國家級規模,三、是否較本國勞工更符合美國國家利益。於重新審查時,行政上訴辦事處認定該申請人的補充資料充份證明其資格。該申請人在ISI資料庫上有一篇論文被引用超過一百次。另外,在上訴遞交的文件中,申請者補充了她在自然生物科學期刊上作為「第一作者」的期刋發表,且該篇被引用17次。此外,她也提供證明表示在她為「共同第一作者」的文章中,她的貢獻對於研究成果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行政上訴辦事處(AAO)認定該案符合紐約州交通部案例設立的三項標準,因此核准該案申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相關的申請人,論文的引用次數要多少及是否為「第一作者」都沒有一定標準,主要還是看審核官員判斷,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建議可使用過去被核准的類似案例作為舉證來增加自己成功的機會。
出處: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聯絡方式law@wegreene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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